随着国务院2011年第38号文件的下发,这只业内久等的“靴子”终于落地了。但对于文交所而言,事情远未了结。文件的精神很清楚: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38 号文件不是出得早了,而是来得晚了。因为一年多来的文交所乱象可谓有目共睹。那么,38 号文件对文交所有何影响呢?我觉得,文交所现在主要面临四个问题:
一是如何取得“合法”地位。根据38 号文件中矛头直指文交所的5个“不得”,那么,目前的文交所大多都不合法。文交所想要取得“合法”地位,必须经过整改并成为“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
随之而来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才能获得国务院的认可和批准。根据38 号文件的精神,能够获批的文交所必须首先做好风险控制和投资者利益保护方面的工作。但非常遗憾的是,就目前的文交所运作情况来看,很多文交所的情况非常糟,糟糕到“三不公”的程度:文交所的交易信息不公开,文交所对问题的处理不公正,文交所和投资者的地位不公平,可以说是乱象丛生。
那么,文交所有没有可能做好风险控制和投资者利益保护工作呢?在第三个问题上,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坚持3年多前的观点:“艺术品交易所正常运营所必须的一些基本条件还不具备。”因此,“成立艺术品交易所需待市场成熟”。遗憾的是,根据我的观察,我们的文交所根本没有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角度出发,认真研究上市标准、交易规则和退市机制,就匆匆忙忙上马文交所项目。在几乎毫无监管,自说自话的情况下,其后果显然只能是文交所朝令夕改、投资者怨声载道。如果不是38号文件的出台,文交所日后的波及面会更大。事实上,如果文交所不那么浮躁和匆忙地推出这些极不完善的创新型金融产品,而是多同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交流沟通,多下点功夫认真推敲交易规则,多做几次模拟交易实验的话,“艺术品股市”不会出这么多的严重问题。
最后一个问题是,文交所的未来何去何从?对于大多数文交所而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之路显然不通。根据文件精神,处理好善后工作是当务之急。对于少部分有望通过整改进入“试点”的文交所来说,必须吃透文件精神,站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从交易标的、交易规则、监管模式和退市机制等方面认认真真研究文交所的运作模式。拓展思路,从而寻找文交所的出路,例如,研究文交所成为艺术品投资基金交易平台的可能性。如果做不好风险控制和投资者利益保护,还是趁早关门,以免殃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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